· 傷口灼痛、局部腫脹並擴散、起水泡、淤斑、紫斑、漿液血由傷口滲出、皮膚或皮下組織壞死
· 傷口疼痛、局部腫脹、嗜睡、運動神經失調、眼瞼下垂、瞳孔散大、局部無力、顎咽麻痺、口吃、垂涎、噁心、嘔吐、昏迷、呼吸困難、呼吸衰竭。
·
認
清
蛇
的
形
狀
、顏
色
及
其
他
可
能
的
特
徵
·
儘
速
除
去
患肢
束
縛
物
。例
如
戒
指、手
鐲
等。
·
患
者
宜
保
持
鎮
靜,或
給
予
患
者
精
神
支
持
·
患
肢
保
持
靜
止,請
勿
隨
意
移
動。
·
儘
速
以
彈
性
繃
帶
緊
緊
包
紮
患
肢,包
紮
範
圍
越
大
越
好
·
儘
速
送
醫
接
受
診
治
或
抗
蛇
毒
血
清
治
療。
·
但
從
澳
洲
的
動
物
實
驗
及
臨
床
個
案
的
探
討,謹
慎
且
迅
速
地
使
用
彈
性
繃
帶
壓
迫
包
紮
及
固
定
法,相
信
可
減
緩
各
種
蛇
毒
的吸
收
及
毒
性
的
產
生,爭
取
醫
療
時
機。
·
正
確
包
紮
後
,
患
肢
會
較
舒
服
,如
此
包
紮
可
以
持
續
好
幾
個
小
時
,
到
達醫
院
之
前
繃
帶
不
要
拆
掉
,抵
達
醫
院
之
後
要
儘
快
決
定
何
時
拆
掉,不
要
留
著
太
久
。一
般
在
抗
蛇
毒
血
清
準
備
給
予
時,或
者
在
醫
師
必
須
檢
視
傷
口
的
情
況
下
,即
可
拆
掉
彈
性
繃
帶。
·
在
無
法
或
未
鑑
定
為
有
毒
或
無
毒
的
情
況
下,一
律
以
有
毒
毒
蛇
咬
傷
的
狀
況
進
行
急
救
處
理
·
針
對
毒
蛇
種
類
給
予
抗
蛇
毒
血
清
,
目
前
預
防
醫
學
研
究
所
所
製
作
的
抗
蛇
毒
血
清
有
二
類
·
另
有
一
種
多
價
( 6 價)血
清
未
上
市
,內
含
抗
鎖
蛇
及
其
他
五
種
常
見
毒
蛇
的
抗
蛇
毒
血
清
以六價抗蛇毒血清治療。每瓶20cc血清以生理食鹽水以1:100稀釋先以0.05-0.1先做皮膚過敏試驗靜脈點滴30-60分鐘滴完。依咬傷的嚴重度、病人的軀體大小及咬傷時間長短,給予1-3瓶。皮膚試驗陽性病人仍需給抗血清,需事前注射抗組織胺或epinehrine,並減慢滴數。